技術開發、技術轉讓、技術培訓、技術服務;機電設備及計算機網絡的設計、安裝、維護;投資咨詢(中介服務除外);企業經營策劃;機電設備租賃;勞務服務;信息咨詢(不含中介服務);設計、制作、代理、發布廣告;銷售電子計算機、百貨、五金、交電、交電、化工(不含化學危險品)、針紡織品、機電設備、金屬材料、建筑材料、土畜產品、家具、醫療器械、工藝美術品。(“1、未經有關部門批準,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;2、不得公開開展證券類產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動;3、不得發放貸款;4、不得對所投資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提供擔保;5、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”;企業依法自主選擇經營項目,開展經營活動;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,經相關部門批準后依批準的內容開展經營活動;不得從事本市產業政策禁止和限制類項目的經營活動。)